7月8日,年僅20歲的女子房云云因在江蘇省常州市6次入室盜竊,犯盜竊罪,被判刑。然而判決引起房云云的疑惑,她給出的原因出人意料:我明明作案是8起,為什麼只追究6起?據房云云稱,她除江蘇省作案6起外,還於取保候審期間在安徽省合肥隨身碟市兩次入室盜竊,且第二次作案後被合肥警方人贓俱獲。但公訴和判決時,這兩起案件並未提及。
  魯迅筆下的孔乙己曾經搖頭晃腦地講過“讀書人偷書不叫偷”,他的迂腐狡辯曾新竹買房子被後人嘲笑。不過,荒唐事可不只是在文學作品里出現,江蘇常州的這起入室盜竊案可是實實在在的一個“盜官員不算盜”的現實版。
  慣偷房云云作案8起,但其中在合肥偷的兩起案件卻新竹售屋被“不予立案”,而且可笑的是,其中一次還是被合肥警方人贓並獲,並且這兩起盜竊案那也是數額巨大,第一次偷了價值五六十萬元的購物卡和香煙、冬蟲夏草等禮品,第二次偷了大約價值三四十萬的購物卡,兩次的金額近百萬,按我國《刑法》,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,為“數額特別巨大”,而“數額特別巨大”的,可以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。令人匪夷所思的當然有房云云“自曝罪行”,但更令人難以理解的,卻是從合肥警方到常州檢法兩院,均對此選擇性迴避。
  當然,要追新竹房屋問原因,筆者不禁疑問:難道就因為偷的是官員?
  房云云“自曝罪行”當然有檢舉立功的訴求,但對公眾來說,更多的是不解:一個官員為何家中有數額巨大的購物卡?何況第二家還有“幾本房租屋產證,其中有一個300多平方米的別墅,還有一個1800平方米的土地證等”。疑點就在這裡,公眾的關註焦點恐怕是,這到底是什麼官?他為何有如此巨額的財產?這是不是貪官?
  也不怪公眾會有如此的疑問,在當下的中國,小偷、情婦這樣本見不得光的人卻充當起了反腐的“先鋒”。“小偷反腐”最著名的莫過於山西白培中案了。2011年11月,山西焦煤集團黨委書記、董事長白培中家中失竊,面對錢財遭劫白妻選擇了報警,不過謊稱失竊金額300萬元,十幾個小時後嫌犯被抓捕歸案,警方發現白家失竊金額高達上千萬元。和今天的房云云案件一樣,當事人白培中、山西焦煤集團及太原警方均“不予回應”。司法機關原本應徹查的案件,卻被選擇性忽略,這種曖昧的態度不僅與司法公正不符,與現今黨和國家對腐敗零容忍的決心也相去甚遠。
  原本重大的疑案,甚至是重大的反腐敗線索,卻被公權部門心照不宣地忽略,如果不是媒體的介入,或許現在還未見光,這其中的原因也值得我們深究。到底是被偷的合肥官員身上有“黃馬褂”,還是手握重權能夠影響司法機關的偵查審判呢?或者說,“盜官員不算盜”嗎?這些疑雲如果不撥開,恐怕法治正義的陽光就永遠不會溫暖每一個公民!
  (原標題:撥開“盜官員不算盜”背後的疑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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